关于成立三香文化研究院的决定
关于同意申请成立三香文化研究院的批复
中文教研【2024】026号
关于同意申请成立三香文化研究院的批复
海南三香贸易有限公司:
你司提交的《关于成立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三香文化研究院的申请函》已收悉,经中心研究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你司在本中心旗下设立三香文化学术研究机构,全称为“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三香文化研究院”,并委托你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范围内合法开展工作。
二、同意本研究院组建公众号、小程序、网站。请在公众号、小程序、网站建设和运营中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。
三、允许该研究院刻制机构专用章,用于官方文件、公告、信函、报表等正式文件的盖章,以证明文件的官方性和真实性,不得用于商业场合。
四、任命高芳朝(身份证号460033197610160074)为第一任院长,负责该研究院的全面工作,任期为3年。
特此批复
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
2024年1月28日